为做好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才培养的准备工作,现决定启动资源与环境类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博导师)评聘工作。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授权点包括五个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分别是西北典型环境污染控制治理技术、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干旱区文物保护工程、绿色化学与化工冶金废物资源化、核技术与辐射安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聘流程
1.各学院协助发布通知并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于10月29日下午6点前发送至专业学位授权点主责学院(bbliu@lzu.edu.cn),同时提供满足学术科研条件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2.经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通过的材料,由专业学位点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答辩、评审。
3.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的申请人,经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意后,报太阳集团314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4.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5.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由研究生院组织外审。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的符合《太阳集团3143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暂行办法》要求的教师或者已指导过学术学位博士的教师可提交增列专业学位博导申请。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队伍建设,申请者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程科研工作经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工程背景,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及行业发展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应用型科研成果。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研究项目。
三、申请资料要求
请申请人提交《太阳集团3143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注意:学术科研要求请根据《太阳集团3143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暂行办法》中对科研成果、项目经费等水平具体要求提供满足符合条件的佐证支撑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931-8910247,bbliu@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