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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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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2-09-08

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2019级、2020级按照《太阳集团3143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开展,2021级按照《太阳集团3143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开展。

二、时间要求

1.9月10日前,各班组织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综合测评小组,并报各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将测评小组成员录入学工系统。

2.各年级同学按照年级辅导员或班级测评小组通知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3.9月17日前各班级完成综合测评成绩核算,并报各年级辅导员审核。

4.9月18日-9月20日:进行综合测评成绩网上公示,并通知参与综合测评学生网上核实,修正存在问题。

5.9月20日学院提交测评结果至学生处。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来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的成绩以教务处转换的成绩为准。

2.所有加减分项目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的,不予加分。


附件1:  太阳集团3143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pdf

附件2:  太阳集团3143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pdf

太阳集团3143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