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314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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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3-11-22

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太阳集团3143《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太阳集团2023年度本科生评优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太阳集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2级同学均在原班级参评。转专业学生参加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优类型、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情况,上一学年体测成绩合格(免测)。各班级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地资

地理一

地信

地理二

人文

地理三

环科

环一

环工

环二

水文

2020

2

2

3

2

2

3

2021

3

3

3

3

3

3

2022

4

4

3

3

3

3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名额不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体测合格;

2.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占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每个班级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班级根据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民主评选。

3.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共5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相应的学院组织根据申请人各方面表现开展评选。

3.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由相应的校级组织开展评选,不占学院名额。

四、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级、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相应校级组织,提出申请,并按各组织部门的要求提交材料。

2.11月26日前,班级、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等各级组织进行评选,将结果报送至学院。

3.11月30日前,学院审核、公示,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在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

五、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至邮箱:13082191329@163.com。

附件: 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太阳集团3143

2023年11月22日